市场报讯(吴汛) 从事非法经营传销活动,聚众冲击派出所并殴打民警,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芜湖“4·14”涉嫌非法经营、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一案,2006年11月3日,在安徽芜湖镜湖区法院公开宣判。40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经营罪和冲击国家机关罪,分别被判5年零8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,最高达10万元。
当天上午,芜湖镜湖区法院门前聚集着大量警察,40名被告人分乘两辆大巴在50多名武警的押解下,走进法庭。公诉机关对上述40名被告人,分别以非法经营罪和冲击国家机关罪指控。